藤县一宾馆使用不合格灭火器被罚1.1万元
为严厉打击消防产品违法行为,进一步净化全县消防安全环境,近日,梧州市藤县消防大队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了消防产品专项检查活动。
11月10日,藤县消防大队在对当地某宾馆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对该宾馆的灭火器进行了随机抽查,发现该宾馆的灭火器不能正常使用,并且该宾馆业主不能出示有效的消防产品检查报告和产品型号认可证书。
消防监督检查人员依照《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相关条款规定,判定该宾馆灭火器为不合格消防产品。与此同时,为严肃法律法规,惩治消防违法行为,消防监督检查人员依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当即对该宾馆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11000元罚款,并严厉责令该宾馆停止使用不合格灭火器并立即更换成合格的灭火器。
目前,该宾馆已将不合格灭火器全部更换为合格产品。为避免社会单位在购买消防器材时蒙受不必要的损失,藤县消防在日常消防监督中还特别提醒社会单位一定要注意消防产品的检查报告和产品型号认可证书,购买合格消防产品,同时坚决杜绝贪图便宜购买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行为。
相关新闻
- ·存重大火灾隐患 柳州兴隆大厦被挂牌督改 10年06月13日
- ·未经消防许可擅自经营 隆林一加油点被查封 10年05月20日
- ·未经许可储存违禁品 业主王某被行政拘留5日 10年04月27日
- ·未经消防审核擅自施工 桂林一娱乐会所被罚3万 10年04月22日
- ·私营柴油5吨领罚2万 崇左消防严惩不贷 10年0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