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川一超市未经消防验收投入使用被罚3万
1月7日,玉林市陆川县一超市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被罚30000元人民币。
1月1日,玉林市消防支队陆川大队消防监督员在辖区内开展冬季防火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陆川县一超市在装修完毕后未向当地公安消防机关申报消防验收就擅自投入了使用,大队监督员立即对该超市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在随后的调查取证中,大队监督员还发现,该超市在消防设施尚未完善和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已经对外宣布开业。为及时消除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严厉打击消防违法行为,针对这一情况,大队监督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有关规定,经报请玉林市消防支队领导的同意,决定对该超市进行了处罚。
据悉,该超市负责人到指定银行缴纳了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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